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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02:27:05 人浏览

导读:

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的会进行治安处罚。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有哪些?治安处罚超过追究期限怎么处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的会进行治安处罚。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有哪些?治安处罚超过追究期限怎么处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有哪些

  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除了这些其他都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

  二、治安处罚超过追究期限怎么处理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案件即使是超过办案期限,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都应当给予处罚。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最长六十日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体现,该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打击违法行为,防止公安机关滥用治安管理职权,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和作出处理决定。而超过追究时效的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如果处罚了,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此引起的行政诉讼,诉讼的结果势必被依法撤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因此,两者明显的区别是:超过办案期限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仍应当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超过追究时效的则不能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除了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其他都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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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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