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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8:19:21 人浏览

导读:

债券回购是什么?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

  债券回购是什么?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债券回购的释义和分类详细介绍。

  一、债券回购的释义

  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

  (一)债券回购是抵押的借贷行为

  债券回购交易是一种以债券作抵押的资金借贷行为。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一个互相认可的利率(年利率)和拆借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即以券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以相应债券作足额抵押,获得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资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在此时间内暂时放弃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应期限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这当中买方的目的在于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而卖方的目的在于获得资金的使用权。

  假如一家公司拥有一笔债券,需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但又不想放弃债券,就可以通过回购市场以债券做抵押,以较低的利率融入资金。相反,如果一家公司拥有一笔一段时间内闲余的资金,可以在回购市场中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利率融出资金,得到债券的抵押权,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息收益。

  (二)债券回购是契约方式的交易行为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债券回购是商业银行短期借款重要方式,它还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与纯粹以信用为基础的、没有任何担保的同业拆借相比,债券回购风险要低得多,对信用等级相同的金融机构来说,债券回购率一般低于拆借率。因此,债券回购的交易量要远大于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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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债券的回购方式

  债券回购分为“以券融资”和“以资融券”两种方式。

  “以券融资”,就是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付一定利息。

  假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三天国债回购”的融资方式,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在三天后自动从其账户里划出本金和三天利息。这就是一次完整的债券回购了,简单点说就是需要钱的人拿债券作短期抵押向有钱人借钱。“以资融券”则是一个逆过程。

  三、债券回购的分类

  债券回购有封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开放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

  开放式回购中债券的所有权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资金融出方对债券有自由处置的权利,相对于封闭式回购,开放式回购的灵活性更大。

  开放式回购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并在客观上引入了作空机制,同时投资人也可以利用开放式回购进行短期融资,平衡头寸,并且便于控制风险。

  参与开放式回购的主要动机有:正常的机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融入与融出业务;对冲避险、套利,包括现券对冲和回购套利,做空投机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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