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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征地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7 16:59:01 人浏览

导读:

征地是相关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而实施的,具体执行要经过一定的规划,还要经过决定才能实施。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强制执行征地的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征地是相关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而实施的,具体执行要经过一定的规划,还要经过决定才能实施。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强制执行征地的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强制执行征地的程序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

  应当提供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

  

  二、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当政府违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制执行征地的程序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征地的时候一定要妥善安置好被征地一方。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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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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