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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9:56:4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这一事项并不是简单的进行。还需要一定的步骤,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有哪些?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这一事项并不是简单的进行。还需要一定的步骤,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有哪些?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有哪些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有哪些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几种方案

  1、国有化方案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而言,集体土地有化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能够得到中国政治体制的支持,有利于国土综合整治,有利于土地管理和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宏观调节,且符合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

  但是农民的心里能否接受的问题。是在1956年,中国实际农业合作化的时候,就曾提出过国有化方案,之所以没有采纳,主要拍引起农民的误解。"如果说,在当时党风、政风相当廉政,各级政府在农民心中享有很高威信、社会十分稳定的情况下,尚且有这样的顾虑,那么在今天我们受到腐败现象和其他种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困扰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更应该加以慎重的对待。。

  总之,国有化方案如果无法克服上述种种

  困难,而"匆忙的采用政治手段强行推之,将导致另一个'合作化运动'的悲剧,确须慎之又慎"。

  2、私有化方案

  这种方案的可行性更值得怀疑。首先不为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所接受。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集体所有利的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土地是集体财产的主要部分),而这在人们思维中,已是根深蒂固的认识,更何况,"所有权不只是一种财产的形式,它是有十分丰富的经济内涵和政治内涵"。因此,实行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必然遭到基础政治制度的强烈反对,缺乏政治支持久。同时,这也不会被广大的农民所支持和接受。

  其次,私有化后的土地兼并问题,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土地兼并是中国历史上困扰中国土地制度并影响中国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一大问题"。

  3、多种所有权并存的方案

  这种方案是部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混合所有的方式,即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并存的局面它在于调和前两种方案。

  4、回避集体土地所有权,强调以利用为中心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

  三、农地使用权的完善

  这里所用的"农地使用权"是指我们经常使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是指面有些学者所提出的"农地使用权"。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善,学者们主要提出以下几种思路:第一种是以永佃仅制度取代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第二是以"农地使用权"制度取代目前的承包经营权制度;第三种是二元的农地承包经营权物化建构的思路。

  所谓永佃权的指以支付地租为对价在他人所有的土地进行永久性耕作或放牧。永佃仅可以转让、继承和抛弃。但不能出租,一般是无期限的。以永佃权制度取代土地承包经营权,其进步性在于;可以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框架内有有效运行,能够在现价段最大限期度的维护农民的利益,且能为中国农村未来的发展开避道路。另外,由于永佃权一般是无期限的,这可以增加永佃权人的安全感,从而使永佃权人放心的对农地进行投资,将使土地退化现象得到抑制,永佃权往往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赖以成立的基础。这种制度已日渐式微,而且,民众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其次,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除非它到了非废除不可的程度,都可以通过完善来解决。况且法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没有到非废除不可的程度。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有哪些。比如说首先要与选合乎规范的土地,然后便撰写可行性报告。然后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办理立项等手续。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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