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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15:43:30 人浏览

导读:

政府在征收大家土地的时候,也会予以合理的补偿款。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中归集体的补偿款,也得按村民意愿发放。发放的方式可以是现金发放也可以是银行转账。那么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政府在征收大家土地的时候,也会予以合理的补偿款。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中归集体的补偿款,也得按村民意愿发放。发放的方式可以是现金发放也可以是银行转账。那么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是归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所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计算标准: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征地补偿款的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全部内容。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是归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所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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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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