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有权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导读:
农村土地征用后,有些地方规定出嫁到外村的村民不享受征地补偿的分配,因此常常发生纠纷惹上官司。最近海沧东孚镇洪塘村的两名出嫁女将各自的村小组告上了法庭,要求获得应得的土地征用补偿款。
这2人分别是洪塘村西塘社和洪塘社的村民。一个嫁给了同安人,另一个嫁了安溪人。而这两人的户口一直都在洪塘,而且还分别跟各自的村民小组签定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2004年年初,因为东孚工业区开发,洪塘村的一些集体土地被征用,土地征用款和劳力补偿费下发到村小组来分配。西塘社的陈锦端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洪塘社的陈玉枝和儿子2个人只拿到1个人份的。之所以这么分配,村民小组的理由是: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享受分配。村里一直都是这么规定的。
在农村,类似这样的纠纷并不少,从法院的判例不难看出,要求合理的补偿,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例如:某市建设博物馆需
问:我县在建设沿海高速公路期间征用了农村耕地,并按规定对村民承包地上的果树、温室及其他农作物给了部分补偿。那么,村民取得的这些补偿款是否要缴税?答:国家税务总局
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