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何某光与被上诉人某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征地补偿费纠
导读: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4)佛中法民五终字第612号
上诉人何某光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征地补偿费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一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为:虽然原告与被告的职能部门大良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征拆房屋补偿协议书”,但该协议书并未明确被告应补偿予原告基础打桩费的具体数额及补偿基础打桩费的具体计算标准,因此,原、被告双方实际上并未就基础打桩费的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对被告补偿基础打桩费数额有异议可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桩基费26494.7元及及违约利息,不属法院受理
民事案件的范围。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何某光的起诉。
何某光不服上述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称:2000年8月14日,被上诉人指派其职能部门原顺德市大良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与上诉人订立“征拆房屋补偿协议书”,协议书约定:被上诉人应补偿除土地桩基费外的损失12万多元,土地另行划拨,桩基费补偿按所划拨的土地的地质资料重建房屋桩基每平方米的实际费用,按拆迁面积补偿。协议订立后,上诉人按约履行了协议,对新建房屋地基部分的设计施工都按被上诉人的要求进行,但被上诉人履行了其他义务外,不按协议约定足额补偿桩基费,无理扣减上诉人应得桩基补偿费,上诉人虽与被上诉人多次协商,但被上诉人一直坚持其无理做法。上诉人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订立“征拆房屋补偿协议书”后,上诉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被上诉人未全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上诉人的行为并非行政行为,是民事行为。房屋拆迁是行政行为,拆迁补偿是民事行为,双方订立的协议是民事合同,并非行政合同。履行民事合同发生争议,人民法院有权审理。虽然双方订立的协议书并未明确桩基费的具体计算标准,但可以按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判断,不能因为无具体计算标准就认定须行政部门进行裁决,一审法院一方面认为双方所订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另一方面又认为应由行政部门裁决,是自相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因此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属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是无法律依据的。综上,本案是拆迁补偿发生的纠纷,双方又订有协议,属于民事案件,原审对本案的性质认定有误,适用法律有误,请求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虽就拆迁事项达成了部分协议,并签订了《征拆房屋补偿协议书》,但对该协议书中约定的“桩基费按地质资料另行补偿”,由于约定不明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对如何理解该约定中的“按地质资料”及如何“另行补偿”,双方各执一词且不能协商解决。对此争议,应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另行裁决,否则,上诉人起诉要求被上诉人支付桩基费26494.7元及违约利息就将依据不足,被上诉人按其自定标准进行补偿也同样依据不足。因此上诉人要求将本案迳行作民事案件处理、要求撤销原裁定指令审理的上诉请求无理,应予驳回。原审裁定处理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page]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何某光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吴 建 兴
审 判 员 林 义 学
审 判 员 陈 秀 武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肖 建 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国家征地后,因为补偿数额等问题发生征地纠纷很常见。那么,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怎么处
相邻关系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相邻关系纠纷处理原则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