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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征地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12:37:59 人浏览

导读: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交通运输的发达能带动一个地区的经济,尤其是偏远的山村地区。所以国家为了经济的的发展,也需要征地来修建铁路公路,当然也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补偿。那么,铁路征地赔偿标准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交通运输的发达能带动一个地区的经济,尤其是偏远的山村地区。所以国家为了经济的的发展,也需要征地来修建铁路公路,当然也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补偿。那么,铁路征地赔偿标准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铁路征地赔偿标准

  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3、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二、农村征地赔偿分配原则

  (一)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二)平等原则;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

  (一)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二)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三)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四)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铁路征地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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