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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17:59:2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为了使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国家会征收相关的土地用于社会建设的需要,当然,在征地的过程中,最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就是征地补偿款的给付问题了。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国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在我国,为了使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国家会征收相关的土地用于社会建设的需要,当然,在征地的过程中,最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就是征地补偿款的给付问题了。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国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一、国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农村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1、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

  2、征地公告发布后要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

  4、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一书是指建设用地说明书;四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之后,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6、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7、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起,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亦即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如果超过期限未办理该手续的,对其的补偿按照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按规定落实土地补偿之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交土地交付给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三、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补偿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的履行合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国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而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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