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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款分配怎么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7 11:20:57 人浏览

导读: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农村征地款分配怎么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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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征地款分配怎么分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出嫁女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与城镇职工或者居民结婚的农村妇女,由于政策原因导致不能落户到男方,应当认定其仍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应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获得补偿的权利。而实践中,大多数情形是“嫁农女”出现的分配补偿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规定,“妇女嫁入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对于在开展延包工作之前嫁入的妇女,当地在开展延包时应分给嫁入妇女承包地。对于妇女嫁入时已经完成延包工作的,如当地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应在“小调整”时统筹解决;如当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则出嫁妇女原籍的承包土地应予以保留”,说明“嫁农女”的集体成员权益应在原籍和嫁入村之间按照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不能以户口或出嫁等理由进行推脱,而应以征地时有没有在婆家重新分到土地为准,以避免“两头落空”的问题。

  三、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均该如何上访申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究竟要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应当由村民会议内部决定。如果征地补偿款被侵占或者分配不均,应当收集证据或者书写书面材料,向纪检委、检察院或者是反贪局举报。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农村征地款分配怎么分,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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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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