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社保补偿金是什么
导读:
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很多地方都面临了征地的情况,对于被征地的人们来说,国家会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以及客观事实,对大家予以补偿,那么征地社保补偿金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征地社保补偿金是政府在征收土地以后给农民进行的社保补偿资金。这是在原土地征收补偿项目之外新增的一种补偿项目,并不是简单的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安置补助费缴到社会保障机构就算完成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资金从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即社保资金来源有三项:
1、为落实社保资金提高的安置补助费;
2、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
3、征地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资金包括两部分,一是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二是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纳是指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村委会缴纳的这部分资金主要是从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支付。那么,有批准权的政府为落实社保资金在批准时必须增加安置补助费标准,且在批准中明确属于社保资金。
社会保险金是在原土地征收补偿项目之外新增的一种补偿项目,并不是简单的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安置补助费缴到社会保障机构就算完成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而是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投保方案,按照国土部的要求领取社保时的最低保障额不得低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国务院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保体系。各级国土部门会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认真研究征地社保问题,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确定当地实地农民的社保资金标准,在报批时提出提高安置补助费标准,专款用于农民的社保资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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