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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14:52:49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国家要发展建设需要对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都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这个补偿标准也是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制定的补偿方案。那么征地补偿费计算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国家要发展建设需要对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都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这个补偿标准也是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制定的补偿方案。那么征地补偿费计算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①征用耕地的

  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二、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现阶段农民可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申请裁决的条件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和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申请裁决的法定程序

  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调解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征地补偿费纠纷处理途径有哪些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征地补偿费计算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征地补偿标准都是按照各地的经济情况评估制定的,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的话,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投诉,要求协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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