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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征地补偿费如何纳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3:11:49 人浏览

导读:

征地补偿与拆迁补偿都是拆迁主体对被征用土地或者土地被拆迁的人的补偿,如果国有企业因为征地获得了补偿款的不一定要缴纳税款,那么国有企业征地补偿费如何纳税?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征地补偿与拆迁补偿都是拆迁主体对被征用土地或者土地被拆迁的人的补偿,如果国有企业因为征地获得了补偿款的不一定要缴纳税款,那么国有企业征地补偿费如何纳税?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国有企业征地补偿费如何纳税

  流转税管理处:如公司能提供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中县级以上土地收回文件,则公司取得的土地补偿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由于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获得补偿,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票证管理所:单位可持双方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代开发票。

  二、企业征地补偿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征地的补偿费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需要有真实、合法的凭证,例如需要有合法取得发票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八条:成本是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第九条:纳税人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三、关于国有企业征地补偿费如何纳税的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上面的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国有企业征地补偿费如何纳税的法律知识。综上,国企土地被征收获得的的征收补偿费用如果能出示相关文件材料的情况下是不用征税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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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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