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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的补偿项目和费用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13:24:44 人浏览

导读:

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需要征用农村或者是城镇的土地用于建设基础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需要对农村或者是城镇的土地进行征收。...

  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需要征用农村或者是城镇的土地用于建设基础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需要对农村或者是城镇的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土地时,需要对该土地上的居民进行征地补偿。那么,征地补偿的补偿项目和费用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补偿费用由谁分配?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国家征收土地之后,对于房屋的拆迁、农作物的损毁以及因拆迁造成劳动力过剩的情形都需要对拆迁人居民进行适当的补偿,保障居民的生活需要。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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