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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02:08:20 人浏览

导读:

企业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等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的一种行为。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针对这些资源的使用签订一份合同,双方就经营模式。那特许经营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呢?接下来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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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许经营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作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上海为杨浦区法院,北京为朝阳区法院),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

  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虽然不同国家、不同组织对特许经营有不同的定义,但一般而言,特许经营有如下特征:

  1、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2、特许人将允许受许人使用自己的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及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

  3、受许人自己对其业务进行投资,并拥有其业务。

  4、受许人需向特许人支付费用。

  5、特许经营是一种持续性关系。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 系。在这个关系中,特许权人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三、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认定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全部内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它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如股票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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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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