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为何要先交3000元风险金?
导读:
网上购物正在迅速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同,但同样也存在着诸多风险。日前,邢台的李先生讲述了自己在通过网络购物时遇到的麻烦事儿。
不久前,李先生在互联网上发现一个专门出售数码产品的网站,其中有一款自己心仪已久的手机,价格要比市面上便宜许多。该网站可以邮寄送货,每件货品都具有指定发货号。“我觉得有发货号的网站一般都不会出什么问题。”于是,李先生和该网站联系,对方说必须先将全款打入指定账号,3天之内就能收到产品。
7月22日,李先生通过银行汇款将2380元手机款打到对方账户上,并向该网站进行了电话确认,却迟迟没有收到发货号。23日李先生打电话询问,对方一再承诺第二天产品就能够送到。第二天,一位自称是该网站送货员的男子打来电话,说要想把手机拿走,必须先向网站账户上交纳3000元风险保障金,这笔钱等双方见面后再退还。
“手机全款我已经交了,他们凭什么还索要风险金?”李先生拒绝了对方的要求,但购买的手机也迟迟无法拿回。
记者登录了李先生说的这家“北京中企集团”的网站,拨通了网站上提供的联系电话。对方的工作人员一口否认了索要风险保障金一事,并表示他们会与当事人联系,解决此事。
8月1日,记者再次与李先生取得联系时,他说经过协商,网站表示他们可以退款,但李先生必须先交纳10%的违约金,而李先生将238元现金打入对方账户,却再一次石沉大海。
对此,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指出,在消费者已支付全额货款的情况下,网站的风险已经降低为零,网站已没有任何理由向消费者索要风险金,这种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一定要谨慎,选择有资质的网站,一旦遇到问题可及时向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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