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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方法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19:58:2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方法是哪些?公开招标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实施程序是哪些?发出招标通知书,有意受让人领取标书与投标,开标、评标与决标等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

  核心内容: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方法是哪些?公开招标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实施程序是哪些?发出招标通知书,有意受让人领取标书与投标,开标、评标与决标等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书面投标的形式,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的方式。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几种?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二是采用邀请招标,即由招标小组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以该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适用于一些需要优化土地布局、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的较大地块的出让。招标出让的特点是在出让过程中,引进了市场机制,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有利于公平竞争,能激发投标者对用地方案的积极研究。同时,也给出让方留有选择余地。

  由于在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中标者时,既要考虑到投标价,还要考虑到对投标规划设计方案和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过招标小组的综合评价,最后择优选定中标者,因此,中标者(受让人)不一定是标价最高的单位或个人。

  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实施程序是什么?

  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实施程序是:

  (1)出让方通过一定媒体向有意受让方或用地者发出招标通知书(或招标公告)。

  (2)有意受让人领取标书与投标。

  (3)开标、评标与决标。出让方会同有关部门邀请城建、财政、税务、计划、银行等部门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决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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