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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0:49:37 人浏览

导读:

招标过程中,投标方需要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之后是需要退还的,如果招标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对保证金不退还,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是怎么样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招标过程中,投标方需要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之后是需要退还的,如果招标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对保证金不退还,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是怎么样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是怎么样的

  招标单位毫无理由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未中标的,应该及时退还招标保证金,如果不退还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身也有一个有效期的问题。如银行一般都会在投标保函中明确该保函在什么时间内保持有效,当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三、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3)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是怎么样的”全部内容,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是有一定比例的,一般来说,不会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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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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