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标书需要写明哪些内容
导读:
一般来说,政府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项目执行都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解决,在投标人当中按照价低者得的规定选择供应商。但在此之前,所有的供应商都需要提交一份标书给招标人才可以进行竞标,那么工程招标标书需要写明哪些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招标邀请函:招标邀请函是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邀请文件,收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说明该单位的资质、能力、技术方面可以满足招标项目的执行要求;
2、投标人须知:这部分的内容一般在招标文件前面可以看到,是告知投标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具体的招标程序和招标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3、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附件:只有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单位才可以投标,所以需要提供自己的技术说明,并且要提供技术证明文件才能证明该单位的技术能力是具备的;
4、投标书格式:每个单位的投标书格式都不一样,但是基本的投标程序、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报价等都是要有注明的;
5、投标保证文件:只有拥有投标保证文件才能证明投标人已经向招标人提交了保证金,投标人才有参与竞标的资格;
6、合同条件:合同条件关乎到招投标双方的经济关系,只有中标单位才可以谈合同条件;
7、技术说明:将自己的优势技术和技术效益讲明;
8、最后就是投标单位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投标人身份复印件、其他授权书等。
1、按招标的范围可分为国际招标书和国内的招标书。国际招标书和投标书要求两种版本,按国际惯例以英文版本为准。一般是以建设采购方所在地的语言为准。如国外的企业进行国际招标,一般是以英语(或当地语言)为准。如果是中国单位进行国际招标,招标文件中一般注明,当中英文版本产生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2、按招标的标的物划分,又可分为三大类;货物、工程、服务。根据具体标的物的不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工程类进一步可分施工工程、装饰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化学工程等。每一种具体工程的标书内容差异非常大。货物标书也一样,简单货物如粮食、石油;复杂的货物如机床、计算机网络。标书的差异也非常大。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工程招标标书需要写明哪些内容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招标书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包含招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等等。不同的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内容也不相同,所以要根据实际要求做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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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