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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岛四路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1 10:03:48 人浏览

导读:

工程名称:团岛四路房屋修缮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结构形式:砖混工程类别:Ⅲ类工程工程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团岛四路3号、5号、7号及附属建筑计划工期(天):工程规模:预计造价(万元):300计划文号:青南政字【2008】59号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单

  工程名称: 团岛四路房屋修缮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砖混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团岛四路3号、5号、7号及附属建筑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300

  计划文号: 青南政字【2008】59号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磊 85930986

  招标内容: 外墙粉刷、环境整治、内部修缮、门窗安装

  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工民建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8年7月2日 9时至2008年7月4日16 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因注册建造师未进行网上资格确认,使用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企业,须选择网上报名(选择企业,不选择注册建造师),并于公告期内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书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仅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

  2、本工程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参加投标报名企业应在公告截止前到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业绩确认入库,入库业绩由计算机系统按照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规定自动提取计分;未入库工程业绩不做为资格预审依据。

  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和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资料(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进行复查,凡不能提供以上证书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投标活动。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08年7月7日16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报名期限: 2008年07月02日09时 — 2008年07月04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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