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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欠款合同诉讼时效为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22:45:56 人浏览

导读:

欠款合同是为了保障欠款的存在而签订的,那么当一方不履行该欠款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催收协商的方式进行要钱,如果实在是协商...

  欠款合同是为了保障欠款的存在而签订的,那么当一方不履行该欠款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催收协商的方式进行要钱,如果实在是协商不了的话,就需要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了,那么,关于催收欠款合同诉讼时效为几年?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催收欠款合同诉讼时效为几年?

  1、欠款的诉讼时效——2年。

  2、欠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欠款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然后根据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因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

  根据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那么,催收欠款合同诉讼时效为几年?根据上述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欠款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是2年,但是不同的欠款纠纷起算的时间点不同,这也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如果有其他欠款合同纠纷,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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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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