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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23 14:38:34 人浏览

导读:

债务纠纷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需要前往人民法院来进行立案的,准备材料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起诉规定来进行就是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债务纠纷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需要前往人民法院来进行立案的,准备材料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起诉规定来进行就是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2、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3、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通讯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通讯方式(以下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债务纠纷起诉的时候,就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才行。好了以上就是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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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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