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
导读:
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是有着对应的法律程序的,因此就会有着相关的程序时效的,一旦其执行时效届满后,就会导致相关程序完结。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
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门儿办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
(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时效利益的抛弃
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司法实践中,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届满时,需要提供证据加以反驳,证明有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定事由,比如义务人曾有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过自己的权利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并不会对诉讼时效主动适用,也就是说债务人在诉讼中不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借款事实及有关证据作出判决。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申请执行的时候,是要根据程序的法律规定来才是能够有效的。好了以上就是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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