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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18:54:10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有时候由于一些债务实在要不回来,有时候只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为了使民事判决、裁定能够得到实现,根据执行申请人申请启动。那么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活中有时候由于一些债务实在要不回来,有时候只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为了使民事判决、裁定能够得到实现,根据执行申请人申请启动。那么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法院强制执行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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