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 子债母还感动债权人撤诉
导读:
儿子因为还不起5万元的借款,收到法院传票后离家出走,而开庭那天,不具有还款义务的年迈母亲主动要求子债母还,感动了债权人撤诉。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法庭开庭审理了一宗原告王某诉被告谢某借款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到已经确定的开庭时间,被告并没有出现,却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经过询问,原来她正是被告谢某的母亲,谢母亲称谢某在收到传票之后由于还不起钱,已经离家出走了,她今天特地过来是为儿子还钱的。
由于谢某的母亲并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不能够代表谢某本人开庭,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谢某的母亲庭审结束后,要求分期偿还谢某所借的款项,但由于谢某本人没有出现,法庭不方便主持调解。
主审法官建议,一方面,原告可以和谢某的母亲二人协商还款的方式,如果双方可以谈妥,原告可以先撤诉。另一方面,主审法官向谢母释明,儿子借的钱,母亲并没有还款的义务,即便最终执行,也不会执行她的财产。
但是谢母说:“自己的儿子,谁不心疼,现在欠了钱,连家都不敢回了,我不管他,谁管他呢?”
双方协商之后,原告债权人撤诉,称谢母不仅愿意替儿子分期还债,还自愿为这笔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并和原告签了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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