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转让 > 债权转让 > 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

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12:24:33 人浏览

导读:

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的案由,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若发生在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是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有的法院就用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的案由等。更多关于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的案由,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若发生在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是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有的法院就用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的案由等。更多关于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

  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的案由,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若发生在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是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有的法院就用同一个合同法律关系的案由等。

  二、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让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对整个社会财富的构成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著名学者庞德曾指出:在商业的时代,财富主要是由请求权所构成。要因此,通过立法规范,鼓励债权让与已成为各国民事立法的共同特点。

  三、债权转让有哪些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债权转让需要及时在一定时间内通知债务人,避免其履行错误。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