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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利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3 22:25:41 人浏览

导读:

在进行借贷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当时的利率来进行利息的确定的,并且在后续的借贷合同中,来约定好借款事宜,才是能够有效力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借贷利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进行借贷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当时的利率来进行利息的确定的,并且在后续的借贷合同中,来约定好借款事宜,才是能够有效力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借贷利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借贷利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二、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处理借贷利息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利率规定来才是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借贷利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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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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