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类型 > 高利贷 > 高利贷公司 > 赌徒不堪逼债离家出走 留下万言书斥高利贷公司

赌徒不堪逼债离家出走 留下万言书斥高利贷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9 16:34:12 人浏览

导读:

《法制周报》记者蒋格伟/文伏志勇/图“高利贷绝对不是你赌博扳本的救命稻草,而是把你推向万丈深渊的黑手。”一年时间,她因为赌博欠下了300余万元高利贷,从此她的生活由安逸转入到“圆谎”的漩涡。不堪高利贷收债人的威逼,她最终选择离家出走。她叫张晓(化名)

  “高利贷绝对不是你赌博扳本的救命稻草,而是把你推向万丈深渊的黑手。”一年时间,她因为赌博欠下了300余万元高利贷,从此她的生活由安逸转入到“圆谎”的漩涡。不堪高利贷收债人的威逼,她最终选择离家出走。

  她叫张晓(化名),出生在机关大院,丈夫系国家公职人员。事发前,在周围人眼中,她是一个十足的贤妻良母。

  出走,让张晓得到了短暂的安逸,却给她丈夫黄明(化名)带来了无尽的困扰。妻子张晓欠下的高利贷被放贷方以夫妻共同债务之名将黄明起诉至法院,黄明因此陷入了一场场无尽的官司纠纷中。

  出走前,张晓给丈夫及牌友留下了“万言书”。信中她详细讲述了自己从贤妻良母到“赌徒”的心路历程,痛斥了高利贷公司的贪婪和恶毒,并奉劝失足未深的牌友远离赌博,远离高利贷。

  曾经的模范“好媳妇”

  张晓,1968年出生在湖南某机关大院,丈夫系国家公职人员,生有一子。

  丈夫黄明回忆,起初的10多年时间,妻子张晓是一位贤惠、美丽的家庭主妇。上班之余会挤时间辅导孩子学习,会琢磨如何弄一桌子好菜请双亲过来共享。贤惠、漂亮的张晓一度成为黄明朋友圈子里夸赞的“好媳妇”范本。

  2003年9月,张晓从湖南电位器总厂下岗,一段时间空闲在家。她一心想自己出去“闯一番事业”,经过夫妻俩合计,最后决定开个小餐馆。

  2003年至2007年,张晓在长沙某小巷开了一家小餐馆,其间稍有收入。“因为我工作性质特殊,餐馆完全由妻子一人打点。”黄明称妻子开店后,开始结交社会上闲杂人员,并很快成了所谓的“姐妹”。

  2007年,因店面所在街道拆迁,张晓中断了餐馆生意。其后,她在“姐妹”的鼓动下,来到长沙火车站附近的某公园处开设麻将馆。

  其间,张晓越来越活跃了,偶尔和丈夫调侃,“我的小麻将馆一月有5000多元的收入,比你这小公务员强。”此时黄明只是叮嘱妻子,家里不缺你赚的那些钱,“只是希望你能过得充实点。”

  当时黄明并不担心妻子会去赌博,张晓每天回家都有说有笑,夜幕降临时一家人还会去湘江边散步、放风筝,“她原来老是说那些拿大把钱赌博的人傻,不会享受人生”。

  在现今12岁的儿子黄勇(化名)眼中,妈妈是一个漂亮能干的女强人,“现在妈妈一个人去外省开公司了,只要我学习成绩好,她会回来看我的。”张晓2009年5月出走后,面对心理成长期的儿子,黄明只能谎言以对。

  迷恋赌博

  近墨者黑。黄明后悔不已的是自己忽略了这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与黄明一样,“近墨者黑”的字样出现在了张晓出走前留下的“万言书”中。“麻将馆营业期间,我认识了一帮没有固定工作又生性好赌的‘姐妹’,她们很讲‘义道’,她们拉我‘下水’时让我‘盛情难却’。”

  张晓在“万言书”里回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赌博是在2008年初,她在“姐妹”的带领下玩网上“百家乐”,几个月时间输掉了20余万元。

  此后,为了“扳本”,在朋友的指点和带领下,张晓开始出入长沙一些高档酒店“玩大的”。一个晚上随便几万元就不见了。她一直认为,“再贷点款,玩把大的也许就把所有的钱搞回来了”,可不巧的是她总是输多赢少。

  几个月的赌博生涯,让张晓负债累累,牌友“袁妹子”向她介绍了“放点”赚利息的公司老板黄某。张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向黄某借高利贷是在车站北路的左右咖啡厅,当时约定利息为月息15%,借5万元,当场扣除一个月利息7500元,实际拿到手的是4.25万元。

  在“万言书”中张晓承认,第一次借贷后,面对这些签个单就有的钱,自己一发不可收拾,“总幻想能有手气好转时,一次扳本洗手不干了。”2008年开始,张和“姐妹”“唐三彩”(绰号)及胡某三人一起相互担保,向黄某等多名放贷者以15%至35%不等的月息借贷300余万元,其中“唐三彩”和胡某均借贷了百余万元高利贷。

  牌运始终不佳的张晓,在放贷者的催账中渐渐力不从心。而一直隐瞒亲人的张晓更不敢和家人坦诚交流,为此她开始了更加疯狂地赌博和借贷,“放高利贷者往往就在赌场外围转悠,只要赌徒们开口要,随便找另外个赌徒担保,签个借条就放款。”

  “把戏玩久了总有被识破的一天。”张晓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2009年3月初,高利贷公司的人找上了门。

  而此时一心在事业上打拼的黄明才如梦初醒,自己妻子“不对劲”。“她一直说,自己是在宾馆开房给牌友玩牌,而她只是做服务员,除房费外,一天能赚200元。”黄明后悔,自己太相信妻子了,早该深究她的异常表现了。

  黄明回忆,妻子自2008年底开始就开始早出晚归,甚至通宵未归。每逢节假日,甚至大年团圆饭,她也得拖到很晚才回家。现在看来,她那时候已经深陷其中,不敢回家是怕放高利贷的追到家里来。

  儿子黄勇的最大感受是,妈妈都不关心他的学习了,此前每逢在家都要查阅他的家庭作业完成情况,过问他的考试成绩,而后来全都不闻不问。

  离家出走

  “夫妻一场,我愿意倾家荡产救她,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在高利贷追债上门后,张晓不得已向丈夫交代了“全部”欠款140万元。

  140万元,对于一个普通公职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黄明思前想后,和张晓兄妹商量后,决定倾家荡产让妻子重新做人。黄明变卖了自己房子和家里一切值钱的物件,带着儿子搬回父母的老房子,加上张晓兄妹凑上的钱共计90万元,“再通过和高利贷公司逐个谈判,最终用90万现金清偿了140万的高利贷。”

  “为了让妻子断绝赌博念想,还款前亲属叫她写下了保证书。”不仅如此,黄明称为了防止妻子再去碰高利贷,还款时他逐个叮嘱高利贷公司:“以后不要再借钱给张晓,她一个下岗职工没有偿还能力,我也不会再管,也没有能力再管。”

  2009年3月还贷后,黄明每天提前下班回家守着妻子,而此时的张晓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生活。1个月后,黄明开始放松了对妻子的“监管”,“毕竟我得工作,不可能天天这样守着她。”

  让黄明意想不到的是,妻子并没有完全交代自己的欠款,事实上还有几十万元高利贷没有偿还。2009年4月开始,妻子趁黄明无防备,再次借高利贷豪赌。“我只是想最后赌一盘,把剩余的高利贷还了,家里再拿不出钱给我还债了。”张晓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而再一次冲破自律底线的她,掉下了更可怕的深渊。[page]

  2009年5月23日。见妻子早出晚归、魂不守舍,黄明猜测到了最坏的结果——妻子又借贷赌博了。“那天下着蒙蒙细雨,老天好像在为我这个无辜的男人哭泣。”黄明硬拉着妻子来到湘江边,“不把情况交代清楚我就和你同归于尽,从桥上跳下去。”黄明说,自己已经彻底愤怒了。

  在丈夫威逼下,张晓交代自己又欠下了80万元高利贷(后据不完全统计实际为170万元)。愤怒的丈夫第一次动手打了妻子。而就在这天,张晓选择离家出走。与她一同出走的还有其“姐妹”“唐三彩”和胡某。

  高利贷留下的困扰

  出走,让张晓得到了短暂的安逸;而给其丈夫黄明(化名)带来了无尽的困扰。

  起初是高利贷主们的骚扰。张晓出走的近两年时间内,每逢节假日黄明的手机上会收到莫名其妙的短信,有询问的,也有威胁的。因为见不到张晓,而黄明也不愿再偿还妻子所欠下的高利贷,个别放贷者越来越过激,“今年大年初一,大门上被人贴上了恐吓的纸条。”

  随着黄勇的长大,他逐渐意识到妈妈出状况了。“尤其是近几个月,儿子变得忧郁寡言起来,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就是半天。”感觉到儿子变化的黄明,在应对高利贷主之余,又多了一份担忧。目前,黄明对妻子下落一直不明。只是从妻方亲属口中得知,妻子在外地不堪重负,曾一度自杀,有幸被朋友及时救治而未遂。

  更让黄明困扰的是,放贷者以夫妻共同债务之名将黄明起诉至法院,黄明因此陷入了一场场无尽的官司纠纷中。

  黄明说,目前自己是7起官司的被告,涉及金额96万元。7起官司中,其中2起被法院认定张晓欠下的高利贷不属夫妻共同债务,而另5起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黄明代理律师周律师表示,赌博系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活动而进行借款,其借贷关系依法不应当受到保护。若高利贷收款官司胜诉,将开辟高利贷发放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利益的通道,有利于高利贷现象的继续存在。

  黄明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已将5个案件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言书”摘录

  一、高利贷绝对不是你赌博扳本的救命稻草,而是把你推向万丈深渊的黑手。

  二、我曾经有个美好的家庭,是赌博造成的破碎,使得我不但有家不能回,而且连儿子都快不认识我了,现在追悔莫及。在我条件有所好转的情况下,我承诺将会主动分期偿还债主的借款。

  三、我实际赌博输掉的钱不到130万元,其余170多万元用于偿还高利贷利息。一直幻想手气好时赌把大的收手……在高利贷的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

  四、我奉劝我曾经的“朋友们”,珍惜自己的家庭,以我为戒,早日戒赌,远离高利贷。

  法学专家详细解读高利贷相关问题

  “高利贷本身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从起初的黑恶势力参与放贷催收,到近年出现的通过法律手段企图靠官司胜诉来收款,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如何辨别夫妻共同债务?本报邀请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欧爱民,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资深律师陈平凡等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解读在高利贷问题上存在的诸多疑团。

  《法制周报》:什么条件下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欧爱民: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条款,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黄捷: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否有偿,亦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法制周报》: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数额借款用于赌博所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欧爱民: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文章中所述案例中的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范畴。

  黄捷:赌博系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活动而进行借款,其借贷关系依法不应当受到保护。夫妻中的一方因参与赌博而对外形成的债务亦不被法律所保护,另一方不论知情与否均可以不予认可。倘若借款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对赌博人的借款,则可以获得民间借贷合法条件下的要求还贷及其利息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法制周报》:您如何看待个别律师为高利贷公司打“了难官司”现象?

  欧爱民:作为经济人,大家都有基本的理性,如果能从法律上遏制高利贷等违法行为,那么这方面的法律服务也就不存在了。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违法高利贷行为进行合理的制裁,也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让违法高利贷者无处可逃。

  黄捷:律师接受委托,不论委托人是高利贷公司,还是其他主体,只要其委托的事项不违法,则都是正常的。律师为高利贷公司打“了难官司”现象并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很可能背离传统道德标准;但律师办理这样的案子大多应当属于正常的律师执业范畴。[page]

  若有瑕疵,也必定是道义层面的,只有强化和提高律师的职业操守、执业品格,才能消除律师不良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陈平凡:我们不赞成、不参与并极力呼吁律师同行拒绝接受“高利贷催收”业务,做一个有职业道德、有素养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法制周报》:此前,高利贷收债主要靠黑恶势力,当前呈现通过法律手段催收的趋势。若高利贷公司起诉能胜诉将产生什么影响?

  黄捷: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中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的放贷行为,其主要特点是手续简便,但利息较高,因此俗称高利贷。

  高利贷中属于民间借贷的那一部分具有合法性是受法律保护的,但高利贷本身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收贷行为若通过黑恶势力则属于非法。通过法律手段则自然需要接受司法的审查。

  高利贷公司起诉案,还有待于案情理清之后的法院判决。若高利贷公司胜诉,则更会增强那些高利贷发放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利益的模式,有利于高利贷现象的继续存在。当然假设这个问题时,须知晓该案中的赌博等违法行为是否列入了考量因素。

  陈平凡:应当继续坚持严厉打击黑社会势力,加大对赌博过程中伴随的非正常“民间借贷”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部门要建立联席制度,对因高利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以及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要依法严惩,震慑其他放高利贷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