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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债务怎么举证,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共同房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9 17:05:43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再离婚的时候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负债的,要确定好是单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在婚姻关系中要证明债务是单方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的,那么单方债务怎么举证,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共同房产?什么是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再离婚的时候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负债的,要确定好是单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在婚姻关系中要证明债务是单方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的,那么单方债务怎么举证,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共同房产?什么是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单方债务怎么举证,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共同房产

  首先要证明没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

  1、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

  2、夫妻两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负责,与另一方无关”类似的约定。

  其次证明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1、夫妻收入较高,无需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借款,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未进行大的投资,借款数额较大目的明显属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负债。

  2、从借款人多次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看,巨额借款是用于个人赌博、所欠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实际上,虽然法律当中,对于相应的夫妻债权债务确认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仍然经常存在债务举证取证困难的情况,所以如果遇到取证困难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律师帮忙进行处理。

  这里首先要解释清楚一个概念,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说的是份额,而不是物理、空间上的属性。不是说两居室,一人一个房间,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份额上的一人一半。所以夫妻一方欠债,债权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可能只查封两居室的一个房间,而只能查封整套房子。这样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这也就是说,法院会把房子封了,然后通知没有欠债的配偶一方。如果没有欠债的一方提出执行异议也是没有用的,法院会作出驳回异议处理。

  房子被查封后,夫妻俩就要进行协商,一般来说会有如下几种结果。一种是,夫妻共度难关,找来钱把账还上;如果没钱,那就把房子卖了,然后把钱分了,让欠债的那份份额来还债。可是,夫妻俩如果协商不成,也不卖房子,那法院只能强制执行拍卖共有房产,然后按照相应的份额来处理。但是现实是错综复杂的,有的时候夫妻一方可能下落不明,有的时候可能存在房产份额不明的疑难问题,有的法院认为,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确定份额后再强制执行。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依据这条规定,似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夫妻一方起诉另一方,可以提起分家析产诉讼,然后分了家以后,再让法院去执行财产。但是可惜的是,这条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并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处有两个例外情况)”。这条规定带来的结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要求分割共有房屋,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夫妻双方协商不成,配偶一方又无法提起分家析产诉讼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就是申请执行人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根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提起析产诉讼。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如何理解“析产”这个词。在我们老百姓的观念里,“析产”是与“分家析产”划等号的,但是正如上面说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财产,作为申请执行人更不可能要求分割财产了,他起诉的目的只能是确权,就是确定夫妻共有房屋所占的比例,为将来强制执行打好基础。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拿着这份判决让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然后再把欠债一方的份额用来偿还债务了。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单方债务怎么举证,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共同房产的法律知识。综上,单方债务举证可以通过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有另一方免责的相关约定等来举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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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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