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同事1万还款时没要欠条 同事再拿欠条索债获赔
导读:
男子借同事1万还款时没要欠条 同事再拿欠条索债
地点:新郑市人民法院
主角:王某 张某
案情简介:王某借张某1万块做生意,赔本后张某上门讨债,“还9000抵1万”,王某称如言还款,可欠条没要回。半年后,张某拿欠条将王某告上法庭,再次追款。
进展:法院判决王某还款1万块。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左世友 代蔚青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王某说他现在愿意掏1万块买。他后悔当初还款没把那1万块钱的欠条要回来。
张口借钱
同事借给他1万块
王某,35岁,在新郑某单位工作,工资不高,手里总攒不住几个钱。
2008年底,王某打算做生意,改善生活状况。
王某算了算,大概需要几万块钱。钱凑不够,他向同事张某张了口:“能不能借1万块,做点小买卖?”
张某二话没说,当场同意。
2008年10月24日,张某把钱给了王某。
王某打了个欠条,承诺2009年10月1日偿还。
同事仗义
借款1万还9000块算了
半年后,初入商海的王某碰得头破血流。
“做生意赔了本。”王某说,就在此时,张某找上门。
张某说,有急事用钱,“我知道你现在生活困难,你欠我1万块,还9000块算了。”
真是仗义啊!话说到这份上,王某硬起头皮,东拼西凑借来9000块钱,交给了张某。
王某说张某没打收条,也没把欠条拿出来,他碍于情面,没好意思提。
法院判决
有欠条就得还钱
本想着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半年之后,张某却拿着欠条再次找上门,要求还那1万块钱。
王某气得不轻:“钱都还过了,咋还要?”
一周之后,王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和一份起诉书,张某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还钱。
开庭时,王某说,他早已清偿了这笔钱,并且“还9000抵1万”,是张某提出来的。可张某矢口否认。
法官让王某拿出证据,王某说,当时只有他们俩在场,也没有写收条,实在没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王某当庭发起了毒誓。
可是,发誓抵不上证据。最终,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据张某手里的欠条,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一审判决王某还款1万块。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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