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是什么意思?孳息属于谁
导读:
孳息时常发生在我们生活中,但是可能我们并不全然知道有这回事。其实它算是一种因为某种物品繁衍出来的利息,在生活中常见的有房租费用等。那么,孳息是什么意思?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罗马法上关于孳息的分类主要有天然孳息、加工孳息和法定孳息。
1、天然孳息,指依物的本性天然而生长,不需要人力作用就能获得的孳息,如天然牧草等。
2、加工孳息,又可称为人工孳息,指需要人力加工才能获得的孳息,如种植收获的果实谷物等。
3、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
此外,罗马法还据此确定了不同分类的孳息归属规则。出台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的法国,也在其民法典上作出了类似于罗马法的规定。
孳(zī)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物权法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
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
买卖合同买受人对交易物所有权的取得,一般认为是传来取得。交易物为动产时,通过交付占有而传来取得。即便从占有的角度看,买受人的占有亦为传来取得。流行的“采摘”(买受人到出卖人的果园里自行采摘水果,过秤交费),是就未来物的交易。果实尚挂在枝头,只为物的成分,并非独立之物。出卖人对他们并无独立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买受人摘下选择的果实,其占有为原始取得,并非传来取得,但应解释为所有权保留买卖。在买受人付款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就所有权而言,买受人是传来取得。也就是说,果实采摘后,虽由买受人就占有原始取得,但由出卖人取得所有权。法定孳息从来都不是物之成分,因而就占有和所有权,都只能是传来取得,不可能是原始取得。
有权收取天然孳息的主体,包括自物权人(所有权人)、他物权人以及债权人。将物供他人用益自物权人,其作为现实的法定孳息的收取人时,必同时兼有债权人的主体资格。所有权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其中的“收益”,包括对天然孳息的收益和法定孳息的收益。法定孳息是用益的对价,所有权人须将标的物交付给相对人用益,才能向相对人请求交付法定孳息。这种请求权,实为债权请求权。实际上,并不可能出现仅以物权人身份收取法定孳息的情况。
孳息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很多类型,因此不同类型的孳息其归属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孳息是什么意思?孳息属于谁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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