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管理 > 债权债务抵消 > 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

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6 11:26:13 人浏览

导读:

众所周知,如果一个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流程就是该破产公司的债权人需要将自己的相关债权进行申报,那么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如果一个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流程就是该破产公司的债权人需要将自己的相关债权进行申报,那么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务可以相互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债权申报过期怎么办

  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债务抵销权该如何行使

  抵销的债务利息计算到抵销之日,抵销时未到期的债务,如系债权人提出抵销,可视为对期限利益的放弃,不再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在协议抵销时,利息是否扣除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是可以进行抵消的,只是需要满足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条件。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