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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10:07:10 人浏览

导读:

欠债不还的行为让人恼火,也让很多被欠债的人想到要申请法院执行的方法。但是债权人的财产是怎么划分的,哪些属于债权人的,哪些又不属于,对于不属于的法院是没有执行权力的。所以我们也应该清楚这一点,那么,什么是债务人财产?哪些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欠债不还的行为让人恼火,也让很多被欠债的人想到要申请法院执行的方法。但是债权人的财产是怎么划分的,哪些属于债权人的,哪些又不属于,对于不属于的法院是没有执行权力的。所以我们也应该清楚这一点,那么,什么是债务人财产?哪些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下列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3)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4)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5)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6)破产企业内的社团经费及其拥有的财产。破产企业内的社团,主要有企业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

  (7)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

        

 二、什么是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是新《企业破产法》首次出现的概念。在美国破产法上,其同义概念为estate,在德国破产法中称Masse,实际上,债务人财产应包括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债务人对不论何处的资产拥有的权益,不论是在法院地国还是在外国,也不论在程序启动时是否为债务人所占有,以及还包括一切有形资产(动产或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新《企业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概念的使用表现出破产立法理念的变革,这一概念不仅涵盖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也将破产和解程序和重整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包括在内,能较好的概括清算、和解和重整三种程序下债务人财产的不同状况,其内涵更为全面。

 三、查找债务人财产的主要方法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四)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五)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1、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2、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到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4、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5、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6、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8、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9、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哪些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要了解债权人财产的范围,这样在需要进行维权的时候,也能分清楚其中的端倪,不会被蒙骗,更好的维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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