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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流程以及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23:40:21 人浏览

导读:

债权的申报一般发生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债权人为了追回自己的债权,是需要向债权人会议申报的,超过时间未申报的债权,是会视为自动弃权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报债权流程以及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债权的申报一般发生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债权人为了追回自己的债权,是需要向债权人会议申报的,超过时间未申报的债权,是会视为自动弃权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报债权流程以及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申报债权流程有哪些

  1、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且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期间。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

  4、申报债权的分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

  5、职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由破产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职工对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债权登记。《企业破产法》第57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二、申报债权条件有哪些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三、哪些债权不得申报

  (1)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3)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申报债权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因为所申报的债权是需要经过相关会议的审查确认的,才能认定债权,好了以上就是申报债权流程以及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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