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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应该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02 14:50:31 人浏览

导读: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一直不还钱的话,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债权人如果想要追回欠款,有时候可能会需要找律师帮忙诉讼,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应该怎么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一直不还钱的话,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债权人如果想要追回欠款,有时候可能会需要找律师帮忙诉讼,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应该怎么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应该怎么做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上诉

  根据《若干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提示:

  1、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2、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和审理和一般民事纠纷没有什么区别。

  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应该怎么做"等相关法律知识。诉讼中聘请律师的话,肯定就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大家也需要与律师商议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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