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所欠债务是家庭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导读:
案情:
原告:尹xx。被告:王xx。被告:耿xx(被告王xx丈夫)。王xx2003年12月20日在邳州尹xx经营店借尹xx现金10000元并为尹xx出据借条。后王xx告诉尹xx现金被耿xx占有和支配无法偿还尹xx。尹xx即于2004年2月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偿还10000元。
审判
法院审理查明,王xx借款时耿xx尚在徐州打工。没有证据证明该款被耿xx占有和支配,该款亦没有用于王xx看病(王xx主张)和家庭共同支出。该款性质属个人债务,遂判决由王xx偿还尹xx10000元。驳回对耿xx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该借款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误认为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即是夫妻共同债务,这种认识没有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理论基础源于民法通则七十八条规定的共同共有理伦。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亦规定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本案中是家庭债务依法由二被告共同偿还,是个人债务即应由个人偿还,应如何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主要看借款的用途。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比如购买生活用品、交纳子女学费、购买生产资料及一般的医疗支出均属于家庭共同债务。仅用于与个人有关的、与共同生活无关联的、或者虽与共同生活有关联但夫妻对方不同意靠单方意志形成的债务,比如未经夫妻对方同意擅自购买彩票形成的债务、出借方不知情的赌资、单方意愿为第三人捐款而形成的债务均属于个人债务。本案中,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借款时耿xx亦不知道。故只能是王xx个人债务,由王xx个人偿还。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当然,现实生活中,是家庭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情况可能很复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借款用途始终是分析、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参考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