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导读: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情况严重的是触犯我国法律,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处以拘役或者判刑。如果不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程序进行放款,这这种情况下属于违法放贷,那么它的相关法规是怎样的、违法放贷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
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员,对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是要合理,不能盲目的发放贷款。有些贷款人员为了业绩而盲目的发放贷款,这就可能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了。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系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为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较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司法实践,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响等。
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中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主体要件。
4、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在主观上既可由过失也可由故意构成,而后者只能由过失构成。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违法放贷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问题的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违法放贷的量刑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非法放贷和玩忽职守是不一样的罪行,我们可以进行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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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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