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指南 > 再审 > 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

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3 18:37:00 人浏览

导读:

再审的进行就是需要相应的当事人提起申请的,这个再审的申请就是有着一个再审申请书的,再审申请书就是有着一个相应的格式要求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再审的进行就是需要相应的当事人提起申请的,这个再审的申请就是有着一个再审申请书的,再审申请书就是有着一个相应的格式要求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

  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除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以上法律规定,对再审申请书的结构,要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按照该要求组织再审申请书的内容。根据笔者的经验,撰写一份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

  一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要对一审、二审案卷进行仔细的研究,重点是研究一审的案由是否恰当,诉讼请求是什么,主要证据是否被采纳,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那些问题,法庭庭审情况,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诉讼程序中和实体认定上存在那些问题等。经过仔细的梳理后,结合民诉法179条的规定,找出申请再审的理由。

  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

  再审理由确定后,首先要对一审、二审的证据进行整理,寻找对再审有利的证据,第二是对庭审笔录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合议庭作出判断的依据是什么,第三是围绕再审理由,组织新的证据。

  根据再审申请书格式,撰写再审申请书提纲

  再审申请书一般包括各方当事人,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理由等四部分组成。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再审请求比较简单,可以首先确定内容。如果一审、二审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列明再审当事人时,就比较复杂一些。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再审申请书的重点部分,应仔细研究,多次推敲,争取能做到严谨、简单、明了、清晰。

  列明再审当事人

  1、申请再审人

  申请再审人一般是原审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案外人一般不能作为再审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在执行过程中对标的物有主张权利,但不能通过新的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利益的案外人。例如,法院将案外人的财产判决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案外人无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形。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来确定,一般是指原审中胜诉的当事人。

  3、再审其他当事人

  再审其他当事人是指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应该按照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列明。如果当事人一审和二审中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则按照一审地位列明即可。

  申请再审理由

  根据笔者的理解,申请再审理由部分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主要是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和论述部分。

  1、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民诉法对再审的法定事由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撰写再审申请书的时候,应根据上述法定事由,确定一点或者几点作为提出再审的事由,首先在再审理由部分进行明确表述。因为合议庭在对再审案件进行审查的时候,主要是看列明的再审法定事由,该法定事有没有证据和事实依据。

  2、论述部分

  论述部分是再审申请书的精华之所在,能体现出再审申请书的质量高低。写论述部分主要应该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原审错误的地方在哪里,错误的原因是什么?二是再审提出的再审事由是否有事实依据,证据能否充分证明。三是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合理性在哪里,为什么应该进行再审改判。

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

  二、再审特点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三、再审分类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的全部内容。再审的进行就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来进行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