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叉PK医闹,不用催泪泪自流
导读:
上月,东莞市政府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该措施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其中以反对声居多。多数人认为医患纠纷都是患者弱势,没必要把医院建成“堡垒”。(3月10日《成都晚报》)
医院保卫室整得跟城管大队似的,城管有的武器与没有的武器,倒是医院一应具备。确实,从安全角度看,医院要加强“保卫”,有的“医闹”很厉害,把医院“闹”得人心慌慌。有调查显示,96%的受访医生表示其所在医院发生过“医闹”,而且“医闹”已经严重影响到医生的职业行为。自我保护越来越成为医生行医时的第一原则,而不是“患者利益优先”的古训。医闹很猖獗,后果很严重,形成恶性循环。一旦遇到非常危重的病人,即便是医院完全有条件救治的,实行“救人为先、立刻救治”的医生比例仅仅只有15%。
“医闹”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极端,是医患纠纷的爆发。成因何在?根结何在?有关人士分析,从患者角度,患者对医疗专业知识的缺乏,产生了医患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患者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博弈,患者就会很容易选择走“医闹”这条机会主义道路。并且,患者对鉴定机构产生信任危机。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隶属于卫生系统,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有“暗箱操作、同行相护”的质疑。因此,患者很难去相信鉴定结论的科学、公正性。医闹,某种意义上也是患者的一个“艰难的选择”“无奈的选择”。
当然,现如今的“医闹”有点走火入魔。有的医闹是职业的“闹托”在里面操作,闹之后获得赔偿越多,就与患者家属分成。这些“闹托”大多仔细“研究”过医患之间的微妙关系,抓住医院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大肆敲诈。这或是医闹“衍生”的恶果。对付医闹“以暴治暴”显然是下下策,也折射出医院的黔驴技穷。钢叉PK医闹,不用催泪泪自流,“杯具”!要是职业“闹托”们穿上防弹衣,戴上头盔,未必钢叉会奏效。“以暴治暴”早已被无数实践证明不仅不能息事宁人,相反激化矛盾。
看来,医闹问题是得从制度上、根本上加以解决。医闹,说到底还是相关体制机制“生病”了,需要把脉问诊、求医问药,尤其要对症下药。两会进行时,有人大代表建言,为“医闹”事件确立裁判人。还有人大代表建议,发生“医闹”事件,双方可前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由综治办来裁决处理,保证公平,让“闹托”没市场。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建议,当遇到双方对医疗鉴定有争议时,法院可要求双方鉴定机构专家,以及邀请媒体到场……病走如抽丝,唯有通过创新体制与机制对医闹进行“理疗”,才能让医闹慢慢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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