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将3岁女童右腿撞折医院却给左腿拍片称无碍
导读:
夫妇俩抱着右腿骨折的女儿愁眉紧锁
警车撞伤3岁女童致其右腿骨折,医院却给左腿拍了片子;一纸“私了”协议,当事派出所和医院都称事故已“私了”;当女童的父母再次找到派出所时,却连吃闭门羹。
3岁女童被撞伤缝了18针
大荔县埝桥乡游斜村村民郑建峰说,6月29日晚8时40分许,他在108国道城西路段用自行车推着3岁的女儿,被一辆牌照为“陕E0137警”的警车撞上,自己被撞倒,腿部擦伤,女儿右腿多处裂伤。送到大荔县医院救治,急诊科医生王九丽做的检查。女儿右腿流血,他让给女儿右腿做X光检查。查看拍的片子后,医生作出“四肢活动好,右股骨、胫腓骨拍片未见异常”等诊断,随后作了清创缝合,女儿下腹、右腿等部位被缝了18针。
郑建峰说,事发时警车上有两男一女,均未穿警服,都是华阴市林业局派出所民警,驾车者名叫杨建军。事发后,大荔县交警大队扣留了肇事车辆及其驾驶证,协调事故处理。同车的那名女子代表两名民警表示,是自己借单位的公车私用,愿“私了”。随后,大荔县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杨建军负全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杨建军一次性承担医疗等费用1560元。
医院承认医生拍错片子
郑建峰说,7月1日,经医院再次拍片检查,才发现女儿是右腿骨折。7月11日,家人请骨科专家看片子发现,王医生诊断所用的片子竟是女儿左腿的片子,这让他们生气之余疑窦丛生。因为前后缴费、取片子、送片子的都是那名女子,女儿明明是右腿出血,医生怎么拿着左腿的片子说外伤并不严重。
郑建峰说,家人找到拍片的放射科医生杜建民,对方承认一时疏忽,要给右腿拍片子却拍成左腿,导致治疗医生误诊。经与医院交涉,7月19日,院方与他们签订协议,补偿3800元了结拍片纠纷。一个多月来,女儿的治疗费、家人的误工费已达万元。而当他们找到华阴市林业局派出所时才认出,当晚肇事警车上坐的另一名男子,就是派出所所长宋树华。但一提到赔偿,宋所长却推脱着不愿处理。
昨日,记者见到了王九丽医生,但她不愿接受采访。而杜建民则先是说要请示领导,后又说是患者家属把片子拿错了。该院办公室主任王振林接受采访时,承认是自己代表院方在与家属的协议上签了名,但医院与警察之间绝无交易。考虑到医生拍错片子贻误了患者右腿骨折治疗时间,医院才一次性补偿了3800元。
当事所长称此事已到头了
记者随后从华阴市林业局证实,“陕E0137警”为华阴市林业派出所所长宋树华的配车,杨建军是该派出所民警。杨建军则称自己是派出所的协警,此事已由交警处理过了,自己已赔付了1560元给对方,并且他目前已不在派出所工作了。宋树华说,此事已经到头了,交警已认定事故责任,已一次性作了赔付,不再复议。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去法院起诉。宋树华还表示,事发当晚,开警车是在他授意下执行公务。但杨建军是大荔人,不排除借公车办私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院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应该说生活中每个人只要生病就必然都会与医院有交集,然而,在就诊、治疗中发生很可能会发生一些医疗问题,比如说误诊。那么这些问题该如何解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无论何种理由,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会依法处罚。下面为你整理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