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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药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7 12:59:41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国家,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使用药品都是有规定的,为了要保障病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生命健康。非法用药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关于药品管理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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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法用药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或者其他人员以在体育竞赛中非法使用为目的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

  (二)用于或者准备用于未成年人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的;

  (三)用于或者准备用于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涉案物质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但偷逃应缴税额一万元以上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在体育运动中非法使用兴奋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的“情节恶劣”,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定罪处罚:

  (一)强迫未成年人、

  残疾人使用的;

  (二)引诱、欺骗未成年人、残疾人长期使用的;

  (三)其他严重损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的情形。

  第四条 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公务员录用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涉及的体育、体能测试等体育运动中,组织考生非法使用兴奋剂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犯罪而为其提供兴奋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 生产、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食品,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兴奋剂违规事件,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照前款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涉案物质属于毒品、制毒物品等,构成有关犯罪的,依照相应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对于是否属于本解释规定的“兴奋剂”“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体育运动”“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等专门性问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证据材料作出认定。

  第九条 本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非法行医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三、非法行医的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是属于违法的行业,非法行医造成医疗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应该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非法用药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对非法用药进行法律规定都是为了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着想。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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