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增多“医闹”助长私了
导读:
代表委员建议:设第三方调解纠纷中心
近年来,“医闹”事件频频见诸于报端,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医患关系的紧张。市人大代表张义华、市政协委员吴任军等人在“两会”上提出建议,立法规范医疗纠纷处置,设立中立的医患调解纠纷中心,免费解决医疗纠纷。
建议①
立法规范医疗纠纷处置
代表调查:市人大代表鲁磊表示,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途径有三条: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二是请求卫生行政机关调查处理,鉴定医疗事故;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自行协商往往双方对抗性强,容易出现‘医闹’;卫生行政部门介入,总被患者认为对方是‘父子’关系,很难让患者信服;而诉讼则要经历医疗事故鉴定、法医鉴定,漫长的诉讼时间以及不菲的鉴定费等成本。”鲁磊说,去年10月,渝北区“渝华医院剖腹产半个月内死两名产妇”事件发生后,他走访了多家医院,发现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以渝北区为例,部分医院用于赔付医疗纠纷的金额在两年内翻了3倍。
代表建议:
鲁磊建议,重庆应该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将卫生行政、公安、司法等各部门的责任详细明确,比如出现医疗纠纷后,患者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处理时有没有办理期限?什么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介入?
他表示,为防止“医闹”推波助澜,条例中要切断“医闹”经济来源,比如确定医院赔偿的最高限额,要赔得多就进入调解或法律程序。他还建议,像交强险一样建立强制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承担赔偿。
建议②
设立第三方调解中心
委员调查:市政协委员吴任军称,由于缺乏机构“居中调解”,医患间没有平等沟通平台,患者家属和职业“医闹”往往采取极端行动。而医院害怕事情闹大,影响声誉,于是出钱息事宁人,助长了“大闹赔大钱,小闹赔小钱,不闹不赔钱”的风气。
委员建议:
“可以成立一个独立于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之外的中立机构,专门来调解医疗纠纷。”吴任军委员建议,中立的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医疗执业经验,但却不属于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同时设有严格的回避制或者异地“盲审制”。
他表示,第三方调解中心实行免费服务,由专业人员直接面向患者和医院双方,根据条例分清责任,最终促成调解成功。
建议③
建电子病历以备监管
代表调查:张义华代表认为,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缺陷。比如医疗鉴定委员会专家组并非中立机构,而是由医疗部门主导,各医院专家组成的,难免让人质疑其结果是否公平。此外,由于病历记录了整个诊疗过程,发生纠纷后也是鉴定的直接证据之一,但病历单方面掌管在医院手中,常常发生出现医疗纠纷后,医生修改、杜撰病历的情况。
代表建议:
张义华代表建议,推行全市联网的电子病历系统,一方面,患者无论在哪家医院看病,都可以资源共享,供医生参考;另一方面,发生事故后,也能及时调阅,查看原始记录。记者 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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