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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如何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20:38:44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后,最主要的是需要有相关证据举证证明,从而得到相应的赔偿款。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医疗事故赔偿遵循哪些原则?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后,最主要的是需要有相关证据举证证明,从而得到相应的赔偿款。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医疗事故赔偿遵循哪些原则?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如何举证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6、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7、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8、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9、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3、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 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4、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三、医疗事故赔偿遵循哪些原则

  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属于哪一级别,还要考虑到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一样。

  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首先必须确定医疗行为本身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才可能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也不意味着承担全部责任,还要看过错行为对损害方损害结果所占的责任程度大小,有多大的责任就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包括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关系;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发展对现存损害后果的直接作用程度及与过失行为之间的关系;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基础条件在静止状态与其现有损害的关系,如果是一个相当于X级的残疾者,而医疗事故导致其残疾程度进一步严重,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应当减除原有残疾损失的份额;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危险性及其与医疗主体实施医疗行为的必然联系和客观要求,患者因医疗行为的获益结果与损害结果的关系等;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导致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措施有关的其他损害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如何举证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医疗事故患者应当证明医疗关系的存在,医疗机构应承担必要的情况义务的证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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