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责任 > 医疗过错 > 麻醉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麻醉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20:13:17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麻醉医疗过错,就是指医院医护人员在为病人进行麻醉的时候,由于出现了疏忽,导致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行为。那么如果是麻醉医疗过错的情况,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麻醉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所谓的麻醉医疗过错,就是指医院医护人员在为病人进行麻醉的时候,由于出现了疏忽,导致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行为。那么如果是麻醉医疗过错的情况,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麻醉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麻醉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医疗过错手术案例的认定

  1、术前判断的过错

  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

  (1)手术部位选择错误;

  (2)手术操作不当,损伤或误切组织、器官;

  (3)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

  (4)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腔内。

  3、术后管理的过错

  (1)术后观察不认真,未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病情变化,未做及时处理。

  (2)对术后早期并发症认识失误,延误抢救时机。

  4、麻醉的过错

  (1)麻醉时机、方法、药物选择不当。

  (2)麻醉及手术操作不当:

  ①插管误入食道或一侧支气管;

  ②硬膜外管置入蛛网膜下腔未发现;

  ③大量局麻醉注入血管;

  ④浅麻醉下眼心反射、胆心反射等;

  ⑤空气栓塞,骨科手术中的脂肪栓塞,肺栓塞。

  (3)麻醉管理不当:

  ①麻醉药、肌松药用后通气不足,气管导管扭折,分泌物堵塞或接头脱落,舌后坠,呕吐物未及时管理;

  ②椎管内麻醉平面过高或辅助用药导致呼吸抑制未及时处理;

  ③大出血病人未及时补充血容量,或心功障碍病人输液过多、过快致心衰、肺水肿;

  ④术后拔管过早或肌松药未完全消失、再箭毒化致呼吸抑制、通气不足;⑤并存疾病未发现致处理失误;

  ⑥缺o2、co2蓄积引起神经反射致呼吸循环紊乱;

  ⑦全麻因改变体位致循环功能紊乱或气管插管脱出。

  三、医疗过错鉴定的涵义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目前,患者可以在诉讼前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到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患者则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而此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患者伤残程度如何?患者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因果关系鉴定和伤残鉴定。《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行为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应对侵害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麻醉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相关内容。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主要是根据每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越高,那么赔偿数额就越高。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