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店员拿错中药患者脸上“痘痘”加剧
导读:
“我到药店抓的是给女儿治疗青春痘的药,可女儿喝了中药后,脸上的痘痘没有好转,反而发了更多了。我拿着药方和配来的药一对照,发现配来的中药中,很多成份是药方中没有的。”日前,张先生向分水工商所投诉了分水镇的一家药店。
2月4日,家住瑶琳镇毕浦村的张先生拿着药方到分水镇上一家药店配药。3副中药花了141元钱。当天回家就把药煎了给女儿服下。不料,第二天起来,女儿脸上的“痘痘”没有好转,反而更厉害了。张先生这下奇怪了,就算没效果,也不至于越发越厉害吧。他把药方与从药店抓来的中药一对照,发现中药中有很多成份是药方中没有的,显然是药店给弄错了。张先生一气之下向分水工商所投诉了这家药店。
接到投诉后,分水工商所工作人员到药店对此事进行了解。原来,当天还有位顾客也来配过3副中药,由于那位顾客当时有事要办,没有及时拿走,先存放在药店里。当店员拿药给张先生时,由于粗心,把另外一位顾客配的3副中药拿给了张先生,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经过分水工商所工作人员的现场调解,店家同意赔偿张先生1000元钱。
记者点评:由于药店店员马虎发错药的事在报上也见过不少。发错药,轻则会给顾客带来麻烦,给药店声誉带来影响,重则会耽误病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这次是店员粗心把两位顾客配的3副中药给搞混了,倘若有更多的顾客配同样数量的药,那岂不是要乱了套?特别是中药,从外包装上看基本一样,要是专业知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又没有做相关记号说明,在分发药时,确实较难区分。药品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如果责任心不强,稍微疏忽就会给顾客带来麻烦及危害。因此,药品经营企业是不是应该在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从业人员责任心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以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毕竟,药品是事关人命的大事,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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