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罪 > 医疗事故罪有哪些情况

医疗事故罪有哪些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7:48:03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在我们周围并不少见,由于医疗事故引起的医患纠纷也比较多,发生医疗事故需要给当事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就不只是赔偿那么简单了,还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医疗事故罪有哪些情况?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在我们周围并不少见,由于医疗事故引起的医患纠纷也比较多,发生医疗事故需要给当事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就不只是赔偿那么简单了,还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医疗事故罪有哪些情况?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罪有哪些情况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 “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时效

  刑法上的追诉时效,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除法定的特别情况外,不得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医疗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故其追诉时效的期限应为5年。

  刑法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三、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非法行医罪,是指没有取得行医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两罪相同点是都违反了相同的法律、行政法规,都侵害了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

  它们的不同点主要是:

  (1)主体不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取得行医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行医执业资格的人;

  (2)主观方面不同,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非法行医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非法行医的行为是明知的,但对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结果则是过失的,否则,就可能构成其它罪而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3)客观方面不同,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或者消极的不作为,而非法行医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积极的作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罪有哪些情况”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如果造成重大事故,也将被依法惩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