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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预防处置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2 11:33:07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医疗纠纷,很多人会选择去起诉,起诉到法院的医疗赔偿纠纷包括两种情况,即医疗事故引起的和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关于医疗事故预防处置原则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

  发生医疗纠纷,很多人会选择去起诉,起诉到法院的医疗赔偿纠纷包括两种情况,即医疗事故引起的和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关于医疗事故预防处置原则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

  一、医疗事故预防处置原则是什么

  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预防处置原则是什么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行政调解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应当在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后,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还有争议,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对此进行调解。

  三、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预防处置原则是什么的内容,由此您可以知道处置医疗事故的原则基础是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法律快车网站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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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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