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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横空出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0 16:41:35 人浏览

导读:

医闹凶猛所谓生、老、

  医闹凶猛

  所谓生、老、病、死,人生百年,全在其中。而哪一样又离得了医生?所以,人人都在医患关系网里。医患纠纷,从未间断,随着患方与医方纠纷攻防的强弱转换,大有从民事经济纠纷走向群体性政治事件的危险。

  医闹何以横空出世

  ◎文-本刊记者 王巧捧

  全国各地频繁上演的医闹事件,引起众多思考和讨论。这么多地方,在同一问题上,不约而同地发生类似的群体失范行为,又该是出于怎样深层次的原因?

医患信任丧失的火山隐忧

  2006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天价药费事件,被国人赋予标本意义。74岁的患者翁文辉,在哈医大二院住院67天,花费550万元。盐水曾经一天用了106瓶,再加上葡萄糖、血,约合200瓶瓶装水;胸腹水常规检查,在翁文辉去世后还出现了两次。事隔3年,重新回顾这一事件,其震撼效果丝毫不减。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还是全国著名的三级甲等医院。

  医疗改革以来,为了创收,各医院纷纷“高招”频出,科室承包、高收费、乱收费、过度医疗、药品回扣等等,关于医疗腐败的诸多报道不绝于耳,一次次考验着人们承受力。

  甚至连很多医院内部人都看不下去了,纷纷出面揭发。来自医院内部的爆料,信息更触目惊心,也更有说服力:有的医院规定,开药、检查、收治病人等等都与医生收入挂钩,检查项目中可以提成。因此,大多数医生无论出于自愿或是无奈,想要出淤泥而不染都很难。

  药品回扣的存在,使得医院的零售价动辄比市场药店高出数倍。有些医院通过治理,公开了药品价目,但人们拿到手里的处方药费仍然居高不下——“聪明”的药厂给药品换个马甲,价格就可翻上好几番。而高价药充足的回扣空间,令其长兴不衰。

  于是,能用普通药的用进口高级药,一两种药能治好的,开出了四五种药,甚至还会鼓动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手术……因此老百姓看一次常见普通病花个几百元上千元就成了寻常事。

  在医疗保障体系还不能福泽全体人民的时候,医药暴利让一些有重症病人的低收入家庭倾家荡产、债台高筑。即使普通人偶尔就医,也对一次小病的药费咂舌不已。

  类似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能数出自己或者身边人遇到的类似事件:

  2008年,成都符先生的母亲患癌症进入该市某知名医院治疗,出院时,胡先生仔细查看了近两万元的医疗费用账单,发现有一千多元的药品是根本没有使用过的。医院在退款时表示,电脑是根据某种病情自动打印费用清单的。

  小张肚子疼,来到附近的社区医院检查,医生简单询问后,开出了输液单,连续5天的葡萄糖,费用竟达500多元。

  就医难、就医贵,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医疗腐败的最终埋单者。医疗腐败的存在,让人们时刻担心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受害人,侵蚀了社会信任的基础。出于这种心理,人们能不对医院、医生产生抗拒和防范吗?医患关系在种种医疗腐败的传播中愈加紧张。

  诚然,中国公立医院原本应是非营利性机构,但政府财政补偿不足,医院不得不拿公益性的机构搞创收。当公益与效益这一对矛盾体相遇时,必然有一个受伤。

  而医院、医生作为这一体制最具体的代表,体制压力下的直接操作者,刚好是人们看得到、够得着的现实对象,因此,一旦发生一点医疗纠纷,那就像积怨已久的火山口终于找到了火药引子……

  渠道对比后的趋利选择

  当然,医疗纠纷,本也有合法的解决之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给出了三种指导性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一种是直接诉诸法律;一种是通过医疗鉴定来判断责任。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方越来越多地选择聚众闹医的极端办法。而最令人纠结的是,这往往是出于现实利益的最佳选择。

  衙门作风、效率低下,成为横亘在司法渠道上的障碍。在医疗纠纷诉讼中,人们渐渐发现,这一文明的武器,在漫长的程序中,耗费的时间、金钱,有时候是已经在治病中耗尽钱财的家庭所不能承受的。

  大庆市直属机关电梯工陈桂芹在大庆油田总医院接受开颅手术时,因手术室中途停电半小时,导致陈桂芹成了准植物人。9年后,当时手术中的医生都出面作证,这起医疗事故情节明了,但6年过去了,医患双方在反复上诉中,仍没等来最终判决。

  医疗纠纷中,像这么情节明了、有多名人证的情况实在太少。医疗纠纷中涉及到的问题,大多专业性很强,取证困难,诸如已经完成的手术难以对手术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评估取证。审理中,大多数法官又没有医学方面的专业背景,很难就专业方面提出观点,其最主要的凭据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主要有卫生行政机关和各地医学会,有时候也会由不同医院之间相互交叉鉴定。无论哪种鉴定主体都难以让人信服。卫生行政机关与医院的关系,很容易让人联想为“老子”与“儿子”;医学会成员与医院之间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医院之间交叉鉴定,即使不念在同业关系,也会因风水轮流转,害怕万一哪一天鉴定方落到被签定方手上,而难以秉公行事。

  不管这里有多少推理的因素,但普通百姓的不信任,加上有时候出不起鉴定事故的费用,直接导致这套方案被一些患者弃用。

  医患之间的自行协商,如果事故明显成立,医院倒有可能放下架子,祈望息事宁人。但大多数时候,事故经认定尚且困难,在自行协调中,又怎能轻易协商得出个子丑寅卯。

  记者采访的一位律师,曾接手过一件医疗事故维权案,考虑到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没有注意收集证据,目前取证困难,与医院对簿公堂的话,胜算的把握也不大,

  而院方确实有一定过错,给病人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律师想为病人申请调解。但医院相关负责人均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律师授意病人家属组织亲戚及

  乡亲三四十人,到医院静坐,结果医院负责人迅速出面,并答应了患者家属的绝大多数合理要求。

  这种巨大反差,真让人哭笑不得。对比下来,人们一眼就能看出哪种才是最现实的选择。

  普通百姓无钱无权无势,他们对哪种方式有效最敏感,而且现实。何况,闹的方法,成本低、见效快,还有点出恶气的感觉。

  专家称之为,“在公力救济和社会型救济不足、个人严重质疑医疗过程和效果时,患方采取的近似于‘报复’性质的私力救济”。[page]

  “花钱买稳定”思维的助推效应

  有研究发现,在2000年至2006年全国各地的100件医疗纠纷中,几乎都存在患方向医方发起的暴力行为,其中99例为患方的单方面暴力。而医方的姿态多为回避、忍受,力求避免与患方发生正面冲突和暴力对抗。

  一内科住院部临床医生朱睿(化名)对记者说,在医患冲突出现的时候,院方只有责任向患者指明道路——患者家属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才是最恰当的。至于患者家属要怎么做,院方是管不了的。如果闹得超过了法律、人情、社会道德所能容忍的范围,那也应该由相关部门出面,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置。

  但警方、甚至政府部门的出面,并不像医院希望的那样。在大多数医闹事件中,人们明显感到医院甚至警察、政府部门的无力。2009年6月,福建南平医闹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福建南平医闹事件之所以闹到举国皆知的地步,与警察、政府部门一味忍让不无关系。

  大批警察来到南平市第一医院,却始终只是“待命”,“维持秩序”。在警察“待命”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只有自己冲进去救被围困的医生,而后在冲突中一名医生身中6刀,10余名医生、护士不同程度被砍伤。

  最后,市政府经研究决定,责成医院赔款21万元,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这一事件的反向激励效应不言而喻。

  朱睿说,他们医院遇到类似的医闹事件,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也是这种态度。“向卫生局报告后,卫生局反而总是向医院施压,让尽快赔款了事。”

  政府部门在处理医闹事件上的顾虑,从南平市延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宋建喜的话中,也许可以窥见一斑。宋建喜说,“总的原则,就是绝不允许因为处置不当引

  发更大的矛盾。将医患间的纠纷,转变为患者家属和公安机关甚至政府的矛盾”。

  2006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声明,“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卫生部对此坚决打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规定:“以

  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但群体性事件就像悬在所有地方政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地方政府在处理医闹事件时总会束手束脚,有时候甚至不惜牺牲医院利益,唯求尽快平息事态。如是,医闹事件非但未见遏制,反而愈演愈烈。

  种种羁绊之下,医方节节退让,医闹们频频得手。这种逻辑的传播,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医疗纠纷时,起而效仿医闹,而不是去走合法途径维权。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更是从中看到商机,挑拨医患矛盾,无理也要闹三分,牟取非法利益。

  医闹,就像是一种社会病症,是社会机体问题的一种爆发、一种预警,如果不及时“医治”,恐怕会让病情不断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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