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亲历:医院“检查结果互认”为何易说难行?
导读:
过马路不小心扭了一下脚,相隔仅仅6个小时,越秀区正骨医院看到中山三院的X光片仍然要求患者重新拍片。检查结果为何不能互认?这背后到底涉及到哪些问题?记者亲历并另类解读。
事因:骨科医院不认中山三院拍的片
上星期六下午3点钟,我过马路时小跑了几步,一不留神扭伤了右脚。当时疼痛难忍,本以为休息一会儿疼痛就会好转,没想到半个小时后,仍然痛得不能走路。于是就近到中山三院看诊。
周末骨科门诊不开,无奈之下只好看急诊。急诊医生看了看我的右脚,让我去拍片。我想,扭了一下脚,又没红又没肿,有必要吗?为啥医生也不先检查一下?医生说“要排除骨折的可能”。
我只好同意拍片。看完片,急诊医生说“第五趾骨处疑似骨折”,没有什么治疗方案,嘱咐我回家休息,一周后要是还疼,就再来拍个片,要是不疼就不用来了。
我想,为啥拍了片还不能确诊?就算扭伤脚严重到骨折,似乎只要注意休息就可以,我还花120元的钱去拍片干啥?
一直到晚上,脚一用力就会疼,不能正常走路。我决定到专业的越秀区正骨医院看。
晚上九点,那儿的急诊病人仍然不少,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轮到我看,医生看了看我带去的中山三院拍的片子,说:“你再去拍一张片子吧!”,就准备给我开检查单。我当时就蒙了。相差就6个小时的时间,脚一直都没肿,为何还要再拍片子?为什么医生不摸摸我的脚检查一下再决定拍不拍片?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医生终于用手指按了两下我的脚,他说“你这有明显的压痛,拍个片子确诊吧!”我还是不能接受,质问他“医院之间的检查结果不是可以互认的吗?为什么你不认中山三院拍的片?”,医生可能被我问住了,他支吾了一会说:“不是不认中山三院的结果,而是他这个片子我看不清楚,你在我这里拍的话,我可以在电脑上放大了再看”。
医生的解释令我难以接受,我说“医生,我不想再拍了,片拍多了不好”,他这才警觉起来,问我“你怀孕了?”我说:“没有,请您就根据中山三院的光片结果,给我做诊断和治疗吧”。
医生最后说,“我看这个片子,你是骨折,要打石膏。”然后,医生开出治疗药物了,我看到石膏一项已经是300多元,还有油布什么的,眼看着医生电脑上总费用不断往上涨,已经500多元了,医生还在继续写,我赶紧说“医生,您别开了,把病历本还给我吧!”。幸好过了4天,脚痛终于好了。
越秀区正骨医院:重新拍片理由有二
目前广州市内各大医院或专科医院采用的X光检查设备虽然产地不同,标准不同,但是拍出来的片子效果相差并不大。并不存在谁的设备比别人先进的情况,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的条件已经具备。
但是,为什么正骨医院的医生仍然要求病人重新拍片呢?越秀区正骨医院医务科长庾伟中给出了两个理由。
第一:病人提供的片子不能完全明确诊断。根据病情来看,第五趾骨是比较容易发生骨折的地方,对于骨科专科医生来说,对拍照角度的要求非常高,有些时候他们需要补拍一些特殊部位。以第五趾骨为例,急诊科医生往往会拍正侧位,而骨科会拍一个斜位。因此,根据投照的角度,医生认为有必要复查。
第二:医院检查结果互认这一措施是为了减轻病人的负担,只在部分区域推行,还没有上升到法律范围,在现今的形式下,一旦遇到医疗纠纷,医院要举证证明院方是没有过错的,如果仅凭外院的检查就判断治疗用药的话,遇上纠纷,医院将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骨科权威专家李佛保:做好问诊比拍片更重要
目前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是需要签订检查结果互认协议的,协议中也明确表明,对于病情发生变化的,需要补充诊断的时候需要再拍片。因此,对于外院检查是否互认,更多的时候取决于接诊医生的判断。
记者将X光片和遭遇向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科首席教授,全国知名骨科专家李佛保教授讲述。记者问道:“如果当晚接诊的医生是您,您会要求再拍一次片子吗?”
李教授非常肯定地说:“不会。”他解释说:“虽然这张片子从骨科的角度来讲,的确不是非常标准,但是根据病人的描述,疼痛部位是第五趾骨,片子对第五趾骨处拍得非常清楚,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骨折。这个片子唯一看不清楚,有疑是骨折的部位是在踝关节处,而根据病人描述,这个地方并不痛,按压时也没有明显的压痛,说明这个部位没有骨折,因此可以判断没有骨折,不需要再拍片了”。
“那您不担心漏诊吗?”记者问。
李佛保教授笑答,医生并不是故意要求病人再拍片,其实这涉及到医生诊断病情时候所运用的手段。不少医生诊断病情时存在太依赖高科技技术的现象。
“除了根据片子做诊断之外,还有几个其他的诊断方法,它们比片子更重要。”李教授说,如果对脚部是否有骨折带有疑问,可以采用简单而有效的间接压痛检查方法,不直接对疼痛部位进行按压,而是通过挤压其周边趾骨,来判断有没有骨折。这种方法避免了对疼痛部位的直接刺激,如果仅仅是肌健韧带的损伤,间接检查方法不会出现明显压痛,如果是骨折,则会疼痛剧烈,因此就能简单做出判断。
记者发现,之前给记者看诊的两位医生,没有一位认真主动检查过伤脚。前一位只是看了一眼,后一位在记者强烈要求下才敷衍地按压了两下。
对此,李佛保教授感叹道“不少医生将这些简单的检查方法抛弃了,过分依赖高科技,甚至靠片子吃饭”。他说,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医生诊断的时候,究竟是应该以临床症状为主判断,还是应该以X光片为主。
四项“内功” 可减少医疗纠纷
李佛保教授谈到,不管疾病的诊断方法怎样发展,其基本的方法不变,这就是:
第一,病史。病史是疾病反应的直接信号。这包括病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症状,发病过程如何等问题,一定要问清楚。
第二,体征。这是身体受损害的客观信号。比如,皮肤的颜色、肿胀情况、有没有压痛、功能受限的情况等。
第三,影像和化验。这是身体功能、形态在某个瞬间的状态。这只是一个间接的信号,它本身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因此,李教授说,病史和体征才是医生诊断病情的主要手段,影像和化验只是对疾病诊断的参考和支持,不能过分依赖了化验。
而要减少医疗纠纷,需要医生修炼好四项“内功”:一是强烈的责任心,二是丰富的医学知识,三是过硬的基本功,四是良好的沟通技巧。李教授谈到,做好医生不容易,一方面病人要知道,医生在成长的过程中必然会犯错误,要给予医生适当的理解;另一方面,医生要积极修炼四项“内功”,医生的经验和知识的积累是非常艰辛的过程,不应该是开单机器,要有好的技术,做好的医生,更做好人。[page]
记者手记
医疗费用的大部分还是病人自己负担,因此病人对医生诊断和治疗的费用还是相当关心的。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本来是一件利民的事情,可如今形同鸡肋。
虽然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需要签署协议,而最终是否互认取决于医生对病情的认识和判断。事实上,一些医生甚至不知道究竟本院和哪些医院签订了互认协议。
这个过程中,既涉及到医生因为经验不足,或者偏信化验单影像片,或者不习惯看外院的片子,或者病情确实有新变化,导致他们要求病人重拍;也有确实需要重拍的情况,但因为医患沟通不良而引起患者的不理解;也有出于其他的原因而希望病人重拍片重检查的。
互认协议上明确写着“接诊的临床医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认可外院的检验、检查结果”,既然是否互认最终由医生来决定,主导权在医生手上,则互认协议就可能沦为一纸空文,同时,它也就成为了对医生医德、医术、临床经验以及沟通技巧的考验。
对于正骨医院有关负责人谈到的“医院为了给自己保留证据而要求病人再拍片”的理由,本人不敢苟同,尽管在医疗纠纷中,医院确实有不少的委屈和无奈,但也不能因为少数的医疗纠纷事件而以偏概全,将所有的病人都想象成自己的假想敌,同时,仅出于给自己保存证据的理由,而将这个成本转嫁给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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