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撞死老人 垫付一万医疗费对方家属不满
导读:
上月,奥运冠军唐灵生在广西南宁市人民公园门口将一名横穿马路的75岁老人撞死,不过交警部门当时作出的事故认定结论是死者承担主要责任。近日,死者的儿子对交警部门的认定表达了不满,并且向南宁市交警部门递交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目前警方已经开始接受审理。在得知此事之后,记者昨天拨通了唐灵生的电话,对此唐灵生也对死者表达了遗憾,“当时我正在路面上正常行驶,突然这位老人横穿马路,我已经来不及刹车了,应该是我车右边的后视镜挂倒了老人。”
死者胡松南是一名太极拳教练,而肇事者则是1996年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勇夺男子59公斤级举重金牌的唐灵生。这起交通意外发生在2010年3月19日上午9点30分,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当时唐灵生驾驶一辆轿车沿着公园路往北湖路方向行驶,就在“人民公园”公交车站前时,行人胡松南步行横穿公园路,小轿车右侧与胡松南发生碰撞。尽管受伤的胡松南被及时送往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不过在3月30日凌晨,胡松南还是因为抢救无效而宣布死亡。另外,据当时现场的一名目击者称:“车祸之后,老人就一直平躺在路面上,因为他的头部肿起了很大的一个包,肇事司机还脱下外衣为老人垫起头部。”
“我父亲是被小轿车给撞死的,我们是受害者为什么我还要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松南的儿子胡存宗激动地对记者说。值得一提的是,在胡存宗提供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中,胡存宗提出,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看到肇事者的询问笔录。在证人证言中,也只有肇事者及其同车人员的单方说法。更重要的是,事故认定书中称肇事者已经发现他父亲横过道路的动态,但未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因此肇事者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此,胡存宗最为不满的是,事情发生后唐灵生只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我4月16日晚上打电话约他19日去交警四大队协商赔偿的事情,不过对方并没有按时到场。”对于此事的主要纠纷,唐灵生告诉记者:“我自己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保险公司还垫付了1万元。我认为,要协商赔偿一事,应该由交警部门通知。我16日晚接到死者家属的电话,还以为对方随便说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垫付医疗费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之日开始起算2005年8月16日,深圳吴先生的司机刘某驾驶粤B/C1923号厢式小货车与叶某驾驶的粤S5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